本项目合作大学均为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及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正规四年制大学,所获学历均可得到我国教育部及韩国政府的认可,回国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大韩民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学历学位互认谅解备忘录》内容包括韩国完全承认来韩留学的中国人的高中学历。中国大部分地区采用“6-3-3”学制(小学六年、中学三年、高中三年,共12年),与韩国相同,但部分省市采用“6-3-2”学制(共11年)。因此,接受11年学制教育的中国学生要想到韩国留学,就必须在中国大学学习一年,学满12年后才可以在韩国大学就读。但通过此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接受11年学制教育的中国学生今后也可直接报考韩国大学,而无需额外接受教育。
此外,谅解备忘录还规定,正在中国上大学或取得学位者可以在韩国本科班插班入学,而正在中国攻读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者则可以报考韩国硕士班和博士班,或插班入学。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教育部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样本